多省消防救援總隊發(fā)文:這些行為,罰!
發(fā)布日期:2022-11-15 瀏覽次數(shù):1537 文章來源:天澤智聯(lián)
近期,多省消防救援總隊發(fā)布了部分消防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或修訂方案,對具體違法行為及其處罰標準進行了規(guī)定和完善,來看看都有哪些重點。
遼寧省消防救援總隊印發(fā)《遼寧省消防條例部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節(jié)選)
根據(j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危害后果及單位(場所)使用性質,將違法行為劃分為嚴重、一般、較輕三種情形,分別對應罰款幅度的70%-100%,30%-70%,0-30%三個量罰階次。
具體情形劃分如下:
一、施工現(xiàn)場未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給水設施和消防車通道,未配備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嚴重違法:
1.按標準應當設置而未設置的數(shù)量占此類總數(shù)量50%以上的;
2.按標準應當設置而未設置的類別為3類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一般違法:
1.按標準應當設置而未設置的數(shù)量占此類總數(shù)量30%以上的;
2.按標準應當設置而未設置的類別為2類以上的;
3.設置的消防給水設施、消防車通道、消防器材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
其他未配置或配置不符合標準的情形。
二、施工現(xiàn)場搭建的員工宿舍未采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嚴重違法:
1.建筑層數(shù)超過2層;
2.每層建筑面積超過200㎡;
3.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超過30㎡;
4.宿舍內床位數(shù)30張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一般違法:
1.建筑層數(shù)超過1層;
2.每層建筑面積超過100㎡;
3.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超過20㎡;
4.宿舍內床位數(shù)10張以上的。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
其他員工宿舍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形。
三、建筑物的外墻裝修裝飾、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空調外機等外掛設備的設置,影響逃生或者滅火救援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嚴重違法:
1.影響消防救援窗或排煙窗的;
2.有5處以上設置影響逃生或者滅火救援的。
(二)下列情形屬于一般違法:
有3處以上設置影響逃生或者滅火救援的。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
其他影響逃生或者滅火救援的情形。
四、未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
(一)下列情形屬于嚴重違法∶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
(二)下列情形屬于一般違法∶消防控制室僅有1人值班。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其他未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情形。
五、安排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值班的
(一)下列情形屬于嚴重違法:全部值班人員均無證。
(二)下列情形屬于一般違法:部分值班人員有證,但持證等級不符合國家職業(yè)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的相應資格要求。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其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情形。
六、高層建筑的賓館客房內未按規(guī)定配備逃生器材的
(一)下列情形屬于嚴重違法:
有5處以上手電筒、防煙面具均未配備或無法正常使用。
(二)下列情形屬于一般違法:
有3處以上手電筒、防煙面具均未配備或無法正常使用。
(三)下列情形屬于較輕違法:
其他未按規(guī)定配備逃生器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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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消防救援總隊對《陜西省消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進行了修訂(節(jié)選)第三章 裁量規(guī)則
第十八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處罰:
(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三)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四)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其他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
對違法行為輕微并當場改正完畢,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口頭責令改正,并在檢查記錄上注明。
第十九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處罰:
(一)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
(二)對無法當場改正、未嚴重威脅公眾安全的消防違法行為或火災隱患,單位或個人主動落實防范措施、積極配合整改、做出書面承諾并于七日內整改完畢,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上市或上市后備企業(yè)、鄉(xiāng)村振興項目、小微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初次違法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第二十條 符合不予處罰情形的,應按照《消防救援機構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程序規(guī)定》,進行調查取證后,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一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三)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四)受他人脅迫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五)主動供述消防救援機構尚未掌握的消防違法行為的;
(六)配合消防救援機構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
(七)對應辦理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但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yè)的公眾聚集場所,經現(xiàn)場檢查符合消防安全條件,或雖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但主動停止使用、營業(yè)且積極配合整改的;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本條第一款第(六)項所稱的立功表現(xiàn),是指提供查處其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重要線索,并經查證屬實;或者阻止他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或者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一年內因同一種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消防行政處罰的;
(二)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違法行為處于持續(xù)狀態(tài)的;
(三)拒絕、阻礙或者以暴力威脅消防執(zhí)法人員的;
(四)隱匿、銷毀違法行為證據(jù)的;
(五)違法行為情節(jié)惡劣,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嚴重社會影響的;
(六)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七)發(fā)生火災事故后逃匿或者瞞報、謊報的;
(八)已納入消防安全信用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的;
(九)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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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實施參照表
浙江省消防救援總隊印發(fā)《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規(guī)定》(節(jié)選)
第七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處罰:
(一)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當事人有證據(jù)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三)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五)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其他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
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第八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三)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四)受他人脅迫實施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
(五)配合消防救援機構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
從輕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種類和幅度內對行為人適用較輕種類或者較低幅度的處罰。
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種類中選擇較輕或較少種類,或者低于法定處罰幅度下限的處罰。
第九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一年內因同一種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消防行政處罰的;
(二)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違法行為處于持續(xù)狀態(tài)的;
(三)拒絕、阻礙或者以暴力威脅消防執(zhí)法人員的;
(四)隱匿、銷毀違法行為證據(jù)的;
(五)違法行為情節(jié)惡劣,造成火災事故或者嚴重社會影響的;
(六)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七)發(fā)生火災事故后逃匿或者瞞報、謊報的;
(八)其他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
從重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種類和幅度內對行為人適用較重種類或者較高幅度的處罰。
從重罰款處罰的,應當在法定罰款幅度內,選擇與規(guī)定處罰階次相鄰一個較高的階次進行處罰。符合最高階次規(guī)定情形,同時又存在從重處罰情形的,按照法定罰款幅度上限進行處罰。
第十條 消防救援機構在實施消防行政處罰時,應當全面收集與裁量情節(jié)相關的證據(jù),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并在詢問筆錄或行政處罰告知筆錄中予以體現(xiàn)。消防救援機構不得因當事人陳述、申辯而給予更重的處罰。
在消防行政處罰內部審批表中,應提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金額的建議,并說明處罰裁量的事實和理由等情況。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應當明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jù),包括從重、從輕、減輕和不予處罰等情節(jié),增強法理性。
第十一條 對情節(jié)復雜或者給予較大數(shù)額罰款、責令停止使用、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停止執(zhí)業(yè)、吊銷資格、沒收較大數(shù)額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消防救援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集體討論決定。
應當組織聽證的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辯、申訴,應當及時予以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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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上海、貴州等多地今年也調整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裁量基準和處罰額度,但作為一種管理手段,處罰并不是最終的目的,而是希望企業(yè)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加強火災隱患的整改及自身火災防控能力的建設上,為企業(yè)自身和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有序發(fā)展營造一個優(yōu)質的消防安全支撐環(huán)境!
來源:遼寧省消防救援總隊、陜西省消防救援總隊、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qū)人民政府、遼寧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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